自查报告撰写的过程中,需要把握客观性、陈述性叙述,随着人文水平的发展,我们渐渐认识到自查报告的重要性,58汇报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公务接待自查报告通用5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公务接待自查报告篇1
根据区纪律、监察局《关于对公务接待费用情况的通报》(吉青纪字[20××]9号)文件要求,确保20××年公务接待费用在20××年基础上削减10%,我局就公务接待费使用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厉行节约措施,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建立健全接待工作制度。
进一步完善接待工作制度,一切接待支出均接接待工作制度办事,接待来客既要做到热情周到,又要坚持量力而行,注意节俭。
二、严格控制接待范围。
严格控制接待客人范围,来客一般包括与本局有业务关系或工作联系的区内外来客、邀请的投资客商,接待费用支出一般包括用膳、住宿、水果和烟酒。在厉行节约的前提下,要严格控制接待范围,不能私自接待亲朋好友,也不能将其他支出按接待支出计算。
三、严格降低接待标准。
今年从中央到地方都一律号召各单位接待费用支出要在20××年基础上削减10以上,我局今年制订严格降低接待标准,尤其在用餐和烟、酒招待方面,时刻做到能省则省,坚决实现公务接待费零增长的目标。
四、公务接待一律实行实名制。
由办公室填写《公务接待登记审批表》,如实填写被接待人的真实姓名(市级以上领导除外)、单位、随行人数、职务、办理何事等内容,经局长或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负责人安排就餐并付款或签单,未经局长或分管领导同意,其他人员擅自签单的,一律不予报销。
公务接待自查报告篇2
根据区纪委文件(东纪发[20xx]4号)和财政局关于业务招待费开支的规定,我局公务接待费按照“三限一专”标准,严格管理规定,本着节约控制开支,有效促进了机关各项管理。现将近年来的公务接待费自查情况综合报告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开支情况
根据财务室上报公务接待费开支数额,经统计,20xx年以来,我局的公务接待费实际总支出11.2万元,比核定指标节余1.3万元,控制在了区纪委和财政局规定的范围之内。
二、公务接待费开支原则及措施
1、坚持公务接待安排以定点宾馆为主的原则。区司法局机关业务招待一律在花园宾馆(20xx-20xx)和新湖景宾馆(20xx-20xx)按规定标准进行。用餐招待实行对口申报,即哪个科室的业务哪个科室的负责(或分管科室的领导)申报。申报时首先申报人到办公室填写派餐单。派餐单各项目必须真实、全面、正确填写,项目不全的'不予批准。派餐单填写好后交局长签字批准后,申报人持单到指定点就餐。
2、财务室严格费用管理制度。财务报销做到“四单”(呈报单、就餐单、原始菜单和正式餐饮发票)齐全才予以核销。对月费用较高时,一定要分析查找超支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和办法,健全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更要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业务费支出坚决不予核销;纪检组实行一月一监督,对巧立名目、弄虚作假、明知故犯者予以教育,并其个人承担进餐费用。
3、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严格执行历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有关规定和办法。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进一步健全制度,严肃纪律,严格管理,坚决杜绝公款请吃请喝和铺张浪费行为,使公务接待既不违反规定又发挥了其应有作用。
公务接待自查报告篇3
按照高安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公务接待管理的通知》(高财发〔20xx〕17号)精神和有关要求,单位负责人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第一时间签批给分管领导,分管副局长喻春波同志组织办公室和财贸股负责人进行全面仔细深刻学习,针对重点内容进详细解读,办公室主任、会计、出纳等人认真听、重点记,确保大家准确把握文件精神,工作中认真落实公务接待有关要求。
按照公务接待7个重点内容和有关要求,结合统计局实际,由办公室牵头,和会计、出纳等人一起开展自查自纠,对公务接待程序、票据、接待对象等进行重点核查,未发现违规行为。自从接到财政局、纪委通知后公务接待活动不存在上烟酒情况;严格实行公函接待,由办公室根据来客单位公函及时在江西省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进行系统录入,打印申请表由业务工作分管领导签字审批,办公室根据工作分工按照要求安排陪客人员,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不上高档菜肴,严格按照规定标准执行,做到不超陪客人数、不超消费金额,用公务卡结账,严格执行公函、公务接待申请表、注册商家接待明细表、消费发票、刷卡小票五张凭证报账,做到消费金额、消费时间完全一致。
公务接待自查报告篇4
按照市财政局、市审计局转发的《省财政厅、省审计局关于认真整改落实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的通知》(陇财办密电[xx]1号)要求,现将我局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做自查报告:
一、公务接待费开支情况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市委“433”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向南开放,通过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有效促进经济社会跨越发展。近年来招商引资工作在交流对接洽谈、项目落地建设上取得了更大的成绩。同时,在客商接待方面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反对铺张浪费。xx年接待来陇考察投资的客商25批次,接待费支出4.37万元。xx年接待来陇考察投资的客商29批次,接待费支出4.95万元。在我市对外开放步伐加快,外商投资考察频次增加的形势下,公务接待费支出与往年基本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制度建立及管理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甘肃省省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陇南市市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我局客商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我局于xx年2月重新修订完善了《陇南市招商引资局客商接待管理办法》,从接待的人员范围、审批程序、陪餐人数、用餐标准、报销办法等方面进行了严格的限定。纪检组定期对财务工作进行了抽查,加大监督和约谈提醒的力度,确保我局在公务接待上合理安排、合规执行,防止违纪行为的发生。
三、下一步打算
为保证我局公务接待工作良好机制的长效性,我局将进一步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健全制度,严肃纪律,严格管理,坚决杜绝违规公款吃请和铺张浪费行为,使公务接待既不违反规定又发挥其应有作用。
二是强化自查自纠。进一步严格财务自查自纠和充分发挥纪检组执纪监督作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教育。
三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要进一步加大对领导和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提高领导和干部职工的思想意识,通过宣传教育和警示等形式,倡导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坚决杜绝奢侈浪费、公款吃喝等违规、违法行为。
公务接待自查报告篇5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十七条规定精神,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各镇政府、县直各单位20xx年公务接待经费使用情况,20xx年12月10日至12月31日,县纪委抽调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和县国库支付局等相关工作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全县11个镇和23个县直单位公务接待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县直机关单位公务接待经费使用情况
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公务接待费开支情况整体上趋向规范,报账手续完整合规。各单位20xx年公务接待费用开支如下:县发改局、县水务局、县畜牧局、县社保局、县民政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安监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县计生局全年公务接待费用为0元;县国土局公务接待费用8219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3685元,公务接待住宿费4534元;县住建局公务接待费用8150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0元,公务接待住宿费0元,接送专家机票费用8150元;县科技局公务接待费用5511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5175元,公务接待住宿费336元;县交通局公务接待费用3318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3318元,公务接待住宿费0元;县林业局公务接待费用23796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20782元,公务接待住宿费3014元;县人社局公务接待费用2335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1892元,公务接待住宿费443元;乐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务接待费用2300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2300元,公务接待住宿费0元;县统计局公务接待费用5937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5937元,公务接待住宿费0元;县海洋与渔业局公务接待费用8089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8089元,公务接待住宿费0元;县民宗局公务接待费用26575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20195元,公务接待住宿费0元,拖欠公务接待用餐费6380元;县商务局公务接待费用1700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1700元,公务接待住宿费0元;县文体局公务接待费用1085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1085元,公务接待住宿费0元;县司法局公务接待费用19194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19194元,公务接待住宿费0元。
二、各镇政府公务接待经费使用情况
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各镇政府公务接待费用得到了有效的控制,报账手续完整合规。20xx年各镇政府公务接待费用开支如下:九所镇政府、佛罗镇政府、万冲镇政府、志仲镇政府全年公务接待费用为0元;利国镇政府公务接待费用21000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0元,拖欠公务接待住宿费21000元,补助食堂公务接待用餐费0元;黄流镇政府公务接待费用36229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27363元,公务接待住宿费8866元,补助食堂公务接待用餐费0元;尖峰镇政府公务接待费用39768元,其中拖欠公务接待住宿费12928元,补助食堂公务接待用餐费21340元,拖欠补助食堂公务接待用餐费5500元;莺歌海镇政府公务接待费用8750元,其中补助食堂公务接待用餐费8750元,公务接待住宿费0元;千家镇政府公务接待费用20260元,其中补助食堂公务接待用餐费20260元,公务接待住宿费0元;抱由镇政府公务接待费用23171元,其中拖欠公务接待用餐费17774元,拖欠公务接待住宿费5397元;大安镇政府公务接待费用6568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6568元,公务接待住宿费0元。
三、被检查单位1000元以上餐饮发票开具情况
被检查单位1000元以上餐饮发票共开具24张,金额共127092元,开具情况如下:县卫生局开具餐饮发票2张,金额共13600元,2张发票均为两期乡镇卫生院护理工作培训班用餐,已按规定报账。县统计局开具餐饮发票7张,金额共47470元,7张发票均为举办培训班餐饮费用,已按培训费用规定报账。县民宗局开具餐饮发票2张,金额共29705元,其中28600元发票1张,为“三月三”培训用餐;1105元发票1张,为接待省民宗委工作组用餐,以上2张发票已按相关规定报账。县林业局开具餐饮发票10张,金额共20630元,其中3776元发票1张,为全省森林防火考核接待费;7800元发票1张,为公益林培训会议用餐;9054元发票8张,为公益林检查接待费;以上发票均已按相关规定报账。尖峰镇政府开具餐饮发票3张,金额共15687元,其中12999元发票1张,为禾丰休闲农庄经手人误开,与本单位没有关系;其余2张发票金额合计2688元,无法查证,疑为个人开具,检查组已督促本单位领导与财务人员若2张发票不合规,不准给予报账。
四、存在的问题
(一)截止至20xx年12月31日,县民宗局尚欠公务接待用餐费6380元,其中9月份欠2127元,11月份欠4253元。
(二)截止至20xx年12月31日,抱由镇政府尚欠公务接待用餐费17774元,其中4月份6427元,10月份11347元;欠公务接待住宿费5397元,其中6月份2471元,7月份2926元。
(三)截止至20xx年12月31日,利国镇政府欠公务接待住宿费21000元;尖峰镇政府欠公务接待住宿费12928元,欠补助食堂公务接待费5500元。
(四)个别单位虽然公务接待费用账面上减少了,但办公经费、油料费、会议费、培训费等其他费用有所增加,仍存在将公务接待费用以其他名目的形式进行报账的情况。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各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十七条规定精神,加强对公务接待费用的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开支,按相关规定要求规范公务接待报销行为。
(二)县财政局要尽快出台相关规定,统一规范各镇食堂经费开支。县国库支付局要加强对各单位报账情况的审批和管理,对巧立名目违规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等行为一律不予以报账。
(三)针对用办公经费、油料费、会议费、培训费等其他经费作掩护进行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和违规发放津补贴的人员,县纪委将严肃查处,同时追究相关财务人员的责任,对问题突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党组织及其领导者的责任。
(四)责成以上拖欠公务接待费用的单位尽快还清所欠款项,并于20xx年2月4日前将欠款、还款的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至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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