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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返狼群心得体会篇1
这天我看了《重返狼群》这部电影。影片讲的是一个野生动物画家去若尔盖大草原画画的时候,救了一只父母双亡的小狼格林,把他带回城市抚养长大。最终让他重返狼群的故事。
让我吃惊的是,狼和人居然能够这样亲密地相处。每当格林妈妈叫它回家的时候,就会唱歌,格林喜欢跟着妈妈一齐唱。他能帮牧羊人把羊赶进羊圈,还和狗成了好朋友,学会了狗叫,居然忘了狼嚎。
更让我吃惊的是,狼根本不像我们想的那样冷酷无情,他个性会感恩,还很聪明。一次,格林妈妈在冰上崴了脚,没法行走了,格林居然花了四十分钟,从另一个山头上牵了一匹马回来给妈妈骑,还把妈妈推上了马。
严冬的时候,大家的干粮快吃完了,格林妈妈偷偷用两块压缩饼干,换了格林藏在雪地下面的野兔。格林发现有人偷了他的野兔,刚开始很生气,但当他看到压缩饼干的时候,就明白了,原先妈妈也很饿。大家都认为他下次藏食的时候肯定会躲着他们,但第二次它却故意藏在老地方,让妈妈望见。第三次它竟直接把捉住的野兔放在雪地上,闻了一闻就走开了。
我很疑惑,格林妈妈这么爱他,为什么还要让它重返狼群呢?原先野生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它不属于谁,只属于大自然,而且狼是群居动物,独狼无法生存。格林妈妈想让它独立,所以费尽心机,最后让狼群理解了格林。
在回去的路上,格林妈妈望见了一家专卖狼牙狼皮的店子,其中有一张狼皮袍,就是用620张狼头皮拼接而成的,多么让人心痛的数字阿。野生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但那些盗猎者仅仅是为了赚些小钱,就轻易杀死了不计其数的生命。
在自然界里,人和狼拥有同等珍贵的生命,我们完全能够友好相处。让我们像珍惜自己的生命一样珍惜动物的生命吧!让我们从自己做起,不穿皮草大衣,让盗猎者无利可图,也就间接的保护了狼群。
重返狼群心得体会篇2
狼是全世界最令人憎恶和恐惧的动物,曾有过一些科学家想放养草原狼却无一成功。人们都用狼子野心、狼狈为奸等词语来表达坏人,总之,有狼的词无一好词。
可在川西一名女作家“李微漪”在西藏想与狼崽见面,在一次偶然的机会,李微漪在一个叫南卡的家中救活了一只小狼,她喜欢它,将它带回城市,并将小狼取了一个叫“格林”的名字,她想让小狼来创造一个新的格林童话。格林在城市里长大,惹出了不少麻烦,在水池中捉鱼,从一个阿姨的袋子里吃了一根肉条,跳到写字台上吃蜂蜜,到菜园里吃番茄等......随着时间推移,小狼越长越大,在老林的伴随下又重回“若尔盖大草原”中,当他与藏獒暴龙战斗时,身上有伤的格林马上痊愈,恢复战斗力。
我一点又一点地看格林成长故事,我感觉格林是多么坚强勇敢,面对老鹰也毫不退怯,最终让老鹰无奈飞走,在大冬天中,它孤身冲入牛群,与牛群周旋、冲入牛阵、冲乱牛群,狼王也终于让格林加入了狼群。
格林的坚强、勇敢让我想起自己,面对着前方的种种困难就开始放弃,格林还有感恩的心,在李微漪生病时叼起自己捕猎来的兔肉给她,在它眼里食物就是生命,狼以食为天,这是多么有感恩与孝心啊。
在这茫茫草原,狼的顽强、孝心是我们人类应该学习的精神,我们要更坚强,不要被困难吓倒。
重返狼群心得体会篇3
?重返狼群》是亲历者编撰成书,又花了七年时间、耗费了超多心血拍摄成的一部电影。
于视觉来说,它没有3d的触手可及,甚至没有个性稳定而清晰的镜头,但是这却是一种最真实的记录。
亦风与李微漪二人由若尔盖草原捡回了狼王的儿子,取名格林。在城市中逐渐被奴化到了只会狗叫的地步,但骨子里的狼性终究未泯。重归草原后,在二人的坚持下,它重新学会了一切捕食本领,重返狼群。格林,是首例由人抚养长大后重归狼群的野生狼。
格林是一条聪明的小狼,它爱看《动物世界》,自己学习捕鱼技巧,一看《新闻联播》就困倦地酣睡。到了晚上轻轻地叫,但是叫声却隐含着霸气与凌厉,足以惊起万家灯火丛丛点燃。影片前一部分用诙谐与幽默将格林这匹小狼幼时调皮捣蛋、机敏好学的形象展现得淋漓尽致。
对于一只狼来说,活命和食物是最重要的,但是它宁愿将食物埋在冰雪里等待李微漪二人来寻找。这相当于在高考的时候,你心甘情愿把卷子给一个水平与你旗鼓相当的人抄是一样的。狼,护食是本能,是天性,但是在情感之中,它压抑了这种六亲不认的残忍本性。狼眼中,亦是饱含深情。
格林就是李微漪口中说的“狼中之人”。一匹狼,在草原艰苦的冰天雪地中,还能够顾及与自己相伴的人,跨越了种族的情感坚不可摧。在困顿中,每个人都能够是自私的,因为他们都想活下去,都想生存。人都是互相隐瞒的,在正常状况下,我们对每个人笑脸相迎,一旦危机当头而下,面具轻轻一扯就破了。格林是一匹狼,它没有面具,无论何时,始终如一,这或许是我们不及狼的地方。
透过格林的故事,影片还揭露了草原深处的蛀虫――盗猎者。盗猎本要留意翼翼,但是影片内的猎人大大咧咧地骑着摩托扛着枪。当李微漪询问之时,他们的脸上没有一丝虚心和恐惧,反而大笑:“上山打猎!”是不明白?是不懂?还是为了金钱利益已经失去了正义的心?拿狗牙当狼牙、割狼头皮制皮袄……这不是传说,是枪声和狼嚎交织的真实。盗猎者,是人中之狼。
打狼、杀虎、割鲨鱼鳍……肆意贩卖,在当初的年岁里,不思考后果的捞取钱财。可当此时将它们保护起来,却依旧有无知的盗猎者去追逐它们,宰杀它们,剥夺了它们在草原、雪山放肆自由地奔跑的权利。禁锢了它们天不怕地不怕的勇气,让它们只得在一片区域活动,只能在一处山峰嗥叫。草原银白的月色下,这一片暗中的不宁,究竟什么时候能彻底消除。
纵然再多的电光火石、危机四伏,对于一匹狼来说,最重要的还是自由,那是胜于饱餐一顿和安眠一晚的一种崇尚。能够在坦荡翠绿的草原和寒气彻骨的雪山中狂奔,是在狼心中根深蒂固的信仰。
可能真的会有那么一天,狼群冲着圆月悠远地嗥叫时,所有人都静静地观赏,看到的不再是它们闪光的利齿、珍贵的狼皮,而是它们如翡翠般绿色的眼睛、高昂的头颅、雄壮矫健的身姿以及海阔天空般的自由自在。在草原上井水不犯河水,游牧的羊不再被狼群冲散,狼群也不再被枪声惊醒,只是和平地遥遥相望。
这还需时日,还需心愿和期望。草原正在逐渐沙化,狼群生存之地已经日益减少,我们应当尽最大心力去守护它们最后的净土。
格林的身影不见在地平线上,在九个月大时,最后重返了狼群。这是首例,也是一场发人深省的坚持和对自然界的呼喊――
守护狼群、守护草原、守护还未随着时间的漩涡消逝的一切。
重返狼群心得体会篇4
有一只狼,它会狗叫,会捕野兔、野狗,也会流泪,唯独不会的,便是忘记爸爸(亦风)和妈妈(李微漪),他叫格林。
他的生父是狼王,他本就应跟在狼王后面,度过一个完美的年少时光,但他出生不久,父母便接连死去,死神连尚未与其睁眼相视的那些兄弟姐妹也一齐带走了。格林在草丛中,被妈妈抱起了,妈妈把格林轻轻地抱起并带回了城市,但是一只狼在城市中生活,终究是不妥的,爸爸妈妈在格林三个月大时,把他带回了草原。
爸爸和妈妈陪伴着格林,在草原上生活了两个月,两个人一匹狼,每一天朝夕相处,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妈妈带着格林学习捕猎,格林在学会之后,会恶作剧般的,在妈妈门前放死老鼠干。妈妈也会大叫着,“格林,以后不许在我门前晒老鼠干。”妈妈和格林的关系从格林刚被妈妈抱起时,就不是主人与宠物,而是同人类一样,中间有一份个性的东西――亲情。格林的老鼠干和孩子们放在自己家妈妈床上的玩具是一样的,让妈妈可气又可笑。
但久居城市的妈妈也许还没完全适应大草原的生活,不久就得了肺水肿,准备和爸爸一齐开车回城市治病,不得不把格林托付给给朋友照顾。车子刚刚启动,格林便紧盯着车子,车子缓缓的开动了,格林紧跟在车子后面,车子的速度越来越快,格林的步伐也越来越快,不知格林跑了多远,但始终他追不上车,开始狂叫起来。太阳从烈日当头落到了半山腰,格林跑不动了,也叫不动了,声音从原先的狼嚎,转成了委屈巴巴的,像是狗撒娇的声音,在这语调中,只流露出了悲哀和悲痛。这种离别的感情,正如同在外打工的父母过完春节又返程上班,格林像留守儿童一样只能看着爸爸妈妈在远方越变越渺小。格林不是没有追逐,不是没有呼喊,不是没有挣扎,就像《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罗琦琦说的那样,这世界并不是一份付出就有一份收获,并不是所有的付出都能有收获。格林的一切努力都是徒劳。
过了两个月,爸爸和妈妈又回到了草原,准备来看看格林。可这两个月格林天天饭来张口,和小狗们一齐生活,除了外表,根本没有一点儿狼的样貌,爸爸和妈妈意识到问题的严重,决定把格林送回狼群。爸爸妈妈不是不爱格林,而是爱的太深刻,太无私。最深沉的爱,就是期望“你”成为你自己,格林你是狼,所以,你要成为真正的狼!
在寻找狼群的日子里,正值严冬,草原缺乏食物,他们的生活一度濒临绝境。大家都说狗能通人性的,我想说,狼更是如此。格林妈妈的脚扭到了,不能走路时,是格林从山的另一头牵了一匹马回来。当格林试探性地咬起一匹马的缰绳时,一步一蹒跚往妈妈方向牵。天,这哪是一匹狼,这简直就是卧冰求鲤的王祥转世吧。草原的冬天,食物嫉妒匮乏,这给格林的觅食造成很大的困难。格林自己忍饥挨饿,好不容易捕到野兔,本可自己包餐一顿,但是格林没有,而是埋在雪下保鲜,间接送给同样饥饿的爸爸和妈妈。难怪李微漪妈妈发出这样的感叹:
“格林,我望见你在捕猎时的虔诚,不是你要杀,而是你要活。你是狼中人,我们是人中狼。”
在饥寒交迫时,狼开始集合。格林找到了狼群,母子分别时,四目相对,留下的泪,滴滴溢满“不舍”,可这就是命运的安排,谁也不能改变……
重返狼群心得体会篇5
我非常喜欢一篇名叫《重返狼群》的书,读了四遍。书的主人公是一只父母双亡的草原小狼。它和“狼妈”李微宜共度了9个月的艰苦生活,终于重返狼群。没有人能够想象狼妈训狼法的风险有多大?用“九死一生”来形容十分形象,养活一只小狼十分艰辛,多次都危及生命。事实上小狼格林经历了不下十几次的死里逃生,就连狼女自己也多次与死神擦肩而过。最让我深深感动的是,在一次次死亡的威胁下,狼妈李微宜任然咬紧牙关,没有退缩,没有心软。她甚至为了小狼能够重返狼群,做好了自己可能成为狼群聚餐时的“一道主菜”的精神准备。
李微宜不仅胆量超群,而且智慧也很超群,她竟带着只有3个月大的格林来到獒场,要知道獒可是狼的天敌啊!然而狼妈不惜几次冒着小狼命丧獒牙的危险,使小狼格林学会了察言观色,寻找保护伞,如后表示臣服……李微宜的这些努力小狼看在眼里暖在心里,一天狼妈生了重病,小狼格林竟把自己唯一的存量半只野兔给了李微宜。这是多么感人啊!最后狼妈成功把小狼放归狼群,放归到了属于格林自己的家。
看完这本书我沉默了许久,我心里想为什么这么多人对某种动物有偏见呢?难道《伊索寓言》中狼或狐狸都是反面角色,他们难道就应该被别人视为不仁不义者,白眼狼,狼狈为奸吗?有些人说狼残忍总是吃一些可爱的小动物,可你想想一批狼难道不吃肉,只会乖乖跟在一群羊后面吃草吗?有些人说狼残忍,但他们不想一想活剥狼皮更加残忍。所以请大家不要对任何动物有偏见,跟不要伤害动物。
今天我走在大街上,突然看见一个男人的皮包上挂着一条棕色狼尾巴!这尾巴在风中一摇一摆好像在说:“可恶的人,你们竟把我们的尾巴给拔下来当装饰!”我在远处还偶然听到那个男人笑着对朋友说:“我最爱狼了,做生意就要有狼性,看我这狼尾巴,多好看。”听到这话我心里顿时我冒三丈,你就是这样爱狼的吗?你什么时候从狼的角度想一想,你难到不知道它们是多么痛苦吗?你爱它就是用它的皮当装饰的吗?你难道不知道自己是多么的愚蠢?
记得还有一次,我在电视上看到了一位歌唱演员在唱齐秦的歌《狼》之间她身上披着一身狼皮,嘴里唱着“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她不感到这非常残忍吗?为了收益高,为了更漂亮,为了更像狼,就把狼皮披在身上。那你还不如唱我是一个残忍的人呢!
好了说到这里我请大家不要对狼,或一些名声不好的动物有偏见,它们也许是被逼的才吃可爱的动物,它们又也许自己天生聪明而被别人看成了狡猾。更不要去伤害他们,他们的皮毛也许真的十分漂亮美丽,也许真的十分温暖舒适,可这也是属于它们的,请不要为此去残忍的杀害它们,我们都要做个有爱心的人,拥有一颗爱护动物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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