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撰写读后感,我们能将书中的智慧融入自己的生活,读后感是对书籍的深刻理解,使我们在阅读后能够有所收获与成长,以下是58汇报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家读后感1200字6篇,供大家参考。
家读后感1200字篇1
前段时间《小王子》电影热映,虽然对原著改编较多,却让我再次拿起圣埃克絮佩里的《小王子》,重新感受小王子的纯洁,重新认识这本写给成年人的童话。第一次读小王子似懂非懂,印象最深的是里面带刺的玫瑰和狐狸,还有就是一个叫“驯服”(tame)的词。随着时间的流逝,阅历的增长,重读小王子,感受小王子平实的语言中蕴含的深刻道理。
小王子来自太阳系中某个不为人知的小行星,爱提问题,对别人的问题却从不作答,他纯洁,忧郁,因为与他爱的玫瑰花之间产生了误解出走。他在各星球中间漫游,分别造访了国王、自负的人、酒鬼、商人、点灯人和地理学家的星球,他评价大人的世界是“这些人很古怪”,他们做事情只考虑做什么有用,而不去想自己想做什么。我们身边是不是也有这样的人,又或者我们自己就是这样的人?忘记了自己也曾经是孩子,也许只有保持一份不老的童真,大人的世界才不会看起来那么古怪。
小王子每天为玫瑰浇水,为它遮风挡雨。小王子对这朵玫瑰倾注了感情,即使它和地球上的那5000朵玫瑰看起来没什么两样,但因为他们之间建立了联系,对于小王子来说它就是独一无二的。小王子不懂玫瑰的任性与说谎是为了引起他的注意,他带着疑惑离开了玫瑰。在狐狸那里,他明白了爱意味着责任,意味着慈悲,因为他驯养了玫瑰,就需要对玫瑰负责。爱需要尊重:“人不应该听花说些什么,只要欣赏她们,闻闻花就够了。”爱需要包容和理解:“我那时什么也不懂!我应该根据她的行为,而不是根据她的话来判断她。
小王子驯养了(tame)狐狸,狐狸便觉得它的生命充满阳光,觉得他的脚步声会变得跟其他人不一样,小王子的脚步声会像音乐一样,把它召唤出洞穴。因为小王子有一头金色的头发,金黄色的麦子会让它想起小王子,它也会喜欢听风在麦穗间吹拂的声音……”最后,小王子离开了狐狸,狐狸说“至少我还拥有麦子的颜色……”在生命的旅途中,我们会遇到很多人,会彼此“驯养”,从而建立了某种联系,会共同走一段路,然后分开,虽然会依依不舍,但会因曾经一起走过的某条街道,一起看过的电影,一起探讨过的书,记得曾经的美好,在那时,得到与失去都已变得不再重要。重要的是,以一种平和的心态去对待,无论结果是好是坏,是喜是悲,至少我们还拥有麦子的颜色。
小王子遍历世界后,发现了很多未知的事物,遇到了很多不一样的人,但是,他却失去了自己的最美,当他发现已经来不及了。很多时候我们也在寻找,却忽视了已经拥有的事物,虽然有点老生常谈,但通常越是简单的道理越是容易被忽视,熟悉的地方没有风景,却不知也许最美的风景就在身边,我们过于相信和依赖自己的眼睛了。
小狐狸说“只有用心灵才能看得清事物的本质;真正重要的东西是肉眼无法看见的”,小王子对玫瑰产生误解的原因之一便是只看到表面,忽视了玫瑰只是想引起他的关注。事实上,任何事物都有它的表面性与真实性,有时我们只看到表面的事情而忽略了内在的意义,有的事物也因我们用肉眼无法看到,才显得神秘。正像他说:“正因为有一朵我们看不见的花儿,星星才显得如此美丽。”“沙漠美丽,因为沙漠的某处隐藏着一口井。”
小王子仅仅在地球上待了一年的时间,在寻找到答案之后他回到了属于他的小小星球,回到了值得他留恋的温馨归宿。而生活在这里的我们,是否也在思考我们要的是什么?是否解决了自己对这个世界的困惑?
家读后感1200字篇2
查尔斯·狄更斯的《双城记》篇幅并不长,但是,却读了半个月之久。实在是因为刚开始的时候,并没有太读懂,对于当时的时代背景,西欧的风俗习惯都不了解。直到现在,虽然已经读到了结尾,其实对作者本身要表达的当时法国大革命的一些令人“废解”的景象,并没有更尽一步的了解。
但是通过对这部著作的学习,我有几点需要思考的地方:
首先,是什么让一个本该受人同情女人变成了让读者希望她早点死去的角色。泰雷兹·德伐日是个苦大仇深的人物,她为了复仇,甚至失去了作为普通人应有的怜悯之心,她不但把达尔内送上了断头台,还要把本是受害者的曼内特医生,以及达尔内的妻女也“斩草除根”。她的每次出现,她的言论,甚至让人觉得疯狂、可怕、恐惧,她给人带来的是一种无可救药的绝望。
其次,是什么让民众面对囚犯时先后能有截然不同的两种态度。让我吃惊的是,在第一次达尔内被捕时,当时的民众在得知达尔内的“罪过”后,希望他马上被处以死刑的急迫心情,和当法庭宣布他无罪时民众们所表现出来的欢喜之情,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让人无法理解。
再次,是什么让一位本来欲自暴自弃过一辈子的人,为了所爱的人,竟然可以献出了生命。西德尼·卡尔顿对爱情的执着让人钦佩,他成了全书中最具灵魂的角色。所以把最后他的话(作者认为他的想法会是这样)抄录在下:
“我看见巴萨、克莱、德伐日、复仇女神、陪审员、法官,一长串新的压迫者从被这个惩罚工具所摧毁的老压迫者们身上升起,又在这个惩罚工具还没有停止使用前被消灭。我看见一座美丽的城市和一个灿烂的民族从这个深渊中升起。在他们争取真正的自由的奋斗中,在他们的胜利与失败之中,在未来的漫长岁月中,我看见这一时代的邪恶和前一时代的邪恶(后者是前者的自然结果)逐渐赎去自己的罪孽,并逐渐消失。
“我看见我为之献出生命的人在英格兰过着平静、有贡献、兴旺、幸福的生活——我是再也见不到英格兰了。我见到露西胸前抱着个以我命名的孩子。我看见露西的父亲衰老了、背陀了,其它方面却复了原,并以他的医术踏实地济世救人,过着平静的生活。我看见他们的好友,那个善良的老人,在十年之后把他的财产赠送给了他们,并平静地逝世,去接受主的报偿。
“我看见我在他们和他们无数代后裔心里占有神圣的地位。我看见露西成了个龙钟老妇,在我的祭日为我哭泣。我看见她跟她的丈夫正结束生命的历程,并排躺在弥留的榻上。我知道他俩彼此在对方的灵魂中占有光荣崇高的地位,而我在他俩灵魂中的地位则更光荣、更崇高。
“我看见躺在她怀里的以我命名的孩子长大成人,在我曾走过的道路上奋勇前行。我看见他业绩优异,以他的光耀使我的名字辉煌。我看见我染在那名字上的污迹消失。我看见他站在公平正直的法官和光明磊落的人们的最前列。我看见他带了一个又以我命名的孩子来到这里。那时这里已是一片美景,全没了今天的扭曲和丑恶。那孩子长了个我所熟悉的前额和一头鑫发。我听见他告诉我孩子我的故事,声音颤抖,带着深情。
“我现在已做的远比我所做过的一切都美好;我将获得的休息远比我所知道的一切都甜蜜。”
“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仰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仰我的人,必永远不死。”(《圣经新约约翰福音》第十一章第二十五节。这是耶稣因乞丐拉撒路之死说的。其后耶稣来到拉撒路墓前,死去已四天的虔信耶稣的拉撒路果然复活,体现了“凡活着信仰我的人,必永远不死”的意思。这句话是卡尔顿父亲墓碑上的铭文。)
家读后感1200字篇3
?城南旧事》,看似平凡的一本书,却讲述了一个悲惨且又意味深厚的故事。
这本书是著名女作家林海音以其7岁到13岁的生活为背景的一部自传体小说集。它描写了20世纪20年代,北京城南一座四合院里,住着英子温暖和睦的一家。它透过主角英子那双童稚的眼睛,向世人展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天真与单纯,却道尽了人世间复杂的情感纠纷。
文章描写旧北京形形色色的人和事。从童年的骆驼队到爸爸的花落了,中间英子经历了许多成长的变故。也就是这样,一个个人物开始走进故事里:惠安馆内被称做疯子的姑娘秀贞、英子的好朋友妞儿、为供弟弟上学而无奈做小偷的哥哥、常住在英子家躲风声的德先叔、被施家赶出来留宿英子家的兰姨娘、英子家的仆人宋妈、因病去世的爸爸……他们都是英子成长中最重要的人物,也是教会她许多道理的人。
令我印象最深的还是惠安馆那章。秀贞是英子搬到新家认识的新朋友之一。她天天听着她念叨着小桂子之类的话,使英子很好奇,她觉得假装有一个小桂子很好玩,于是她每天上午偷偷跑去惠安馆和秀贞玩,听她讲小桂子的事。可是似乎胡同里谁都说秀贞是疯子,不许自己家的孩子靠近惠安馆。但是在英子的眼里,秀贞跟其他人家的姑娘没什么两样嘛。直到有一次,她无意中听到了宋妈说的话,才知道秀贞为什么会变疯的。原来,秀贞和一个借宿在惠安馆的学生相爱,有了孩子,但是他必须得回家一趟,可怕是被他妈扣在了那里,一走就是六年。
后来秀贞生下来一个女孩,却被她妈丢到了齐化门城根下,她从那时开始就疯了。英子从秀贞口中得知了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她还告诉英子小桂子的脖子后面有一块青疤,拜托英子帮忙找到小桂子。秀贞的眼睛下面有两个泪坑,英子的好朋友妞儿也有两个泪坑,英子经常把妞儿和小桂子混在一起。直到有一天,妞儿和英子哭着说她不是她爸妈亲生的,说要回齐化门找她的亲生父母时,英子恍恍惚惚地去掀开妞儿的头发,发现妞儿的脖子后面真的有一块青疤。
她想让秀贞和妞儿回惠安找她爸去,于是拿上妈妈的金手镯,带着妞儿跑去找秀贞了。秀贞连夜整理好行李,带着妞儿去搭火车。可是英子不舍得妞儿,便使劲跑去追赶妞儿。那天夜里,又下着大雨,英子还发着烧,但她最后还是顶不住了,幸亏刚好遇见了妈妈,她才不至于晕倒在马路上。后来,英子有一次听妈妈说原来那天晚上秀贞和妞儿被压在了火车底下了。英子突然想起了一个人,她那又湿又长的睫毛一闪动,眼泪就淌过泪坑流到嘴边了。
本书中的英子用自己稚嫩的眼光看着这个杂乱的社会,对那些复杂的人和事,她有着自己特殊的理解和看法,但她也有分不清的事,像她分不清海和天、好人和坏人的区别,因为她觉得太阳是从碧蓝的大海上升上来的,但是它也是从淡蓝的天空上升上来的呀。而她更有一种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乐于助人的善心,像那次她为了别人家一家团聚,竟把妈妈的金手镯都拿去给别人做盘缠,这是件几乎连一个成人都做不到的事,这让我想起了一句俗话“赠人玫瑰,手有余香。”我想这本书也是林海音为了怀念她的童年而写的吧。
家读后感1200字篇4
童年是什么?一道色彩斑斓如座天空之桥的彩虹、一壶色味香浓的酒、一个如幻想般的梦境、一幅色彩艳丽的水彩画......这些都像我们那五味俱全、七彩、美妙如梦、快乐、天真未泯、童心无邪的童年,那个独一无二、别具一格的童年,那个只属于自己的只有一个的童年!
亲朋好友不可能永远留在自己身边。人生不可能没有逝去的东西。人不可能没有离别,不可能没有伤感,不可能没有童年......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童年,都有自己的故乡,都有自己留念的东西与地方。但这些值得我们怀念的,终究会逝去、离开。
我再次翻开这本书,再次随着林海音这位著名的女作家的脚步,再次同她一起,走进她的童年,走进她那幸与不幸交织的有悲有喜的童年世界里,再次读这本书,再次读她,再次怀恋美妙的童年......
仿佛又看到了斜嘴笑的兰姨娘,骑小驴回老家、陪伴英子多年的乳母宋妈,不理会小孩子的德先叔叔,椿树胡同里的疯女人秀贞,井边的小伴侣,出没在草丛中分不清是好人、坏人的小偷,爱花、暴脾气的父亲......一切一切都如老式放映片浮现在英子的脑海里,看了这些,自己脑中也不免想象出英子身边的人与事。英子也说,这些是她童年的事,可能有真有假,是记她七岁至十三岁的背景生活。这些无不向我们展现了上20世纪老北京的生活与英子身边发生的悲欢离合故事。
读《城南旧事》,读林海音,读书中许多形形色色、有血有肉的人物,好若自己也进入了书中世纪,而书中的人仿若“活”了过来,事情成“真”的在我们身边发生了!我通过主人公英子纯真的眼睛,去看身边的人物,去看每一件发生的好与坏事,去看老北京......
这本小说的作者是林海音,原名林含英,小名英子,3月18日出生在日本大阪,曾当过女师与记者,后发表了《惠安馆传奇》《我们去看海》《兰姨娘》《驴打滚儿》《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冬阳.童年.骆驼队》几篇回忆童年的小说。随后结集成《城南旧事》。
即使跨越了几十年,《城南旧事》也不被世人遗忘、淘汰,而愈加吸引人,让人爱不释手。它是经得住打磨的精品!林海音一生创作了许多,如散文小说集《冬青树》,散文集《两地》......她的作品常获大奖,感动了一代人。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人生总有离开的伤感,书中的英子便是作者林海音,她对自己的童年和故乡有着依依不舍之情,那是对童年故乡的往事,对童年故乡里出现的人物,对那个悲欢离合、喜怒哀乐的童年的回忆怀念!看了后,我也会想起自己的童年,真是回味无穷!五味俱全!
人生有许多个“驿站”,童年儿时是其中一个而已,生命道路上还有更多“驿站”呢!氤氲在心头的感伤与怀恋,不禁涌起丝丝惆怅与思愁。
无疑,英子是一个天真无邪、单纯善良的人。文中写道“疯女人”秀贞很疯、很傻,很多人都不让孩子接近她,甚至连英子的家人也不例外。可英子不顾大人的阻拦,还是常去跟秀贞玩。她还见义勇为,保护唯唯诺诺的妞儿。也曾模仿金鱼在水中呼吸呼气,嘟着嘴的样子与冬阳下骆驼咀嚼的样子。啊!多么童真、稚嫩的举动啊!小时,谁没有这样做过呢?
“离愁渐远渐无穷,迢迢不断如春水”是乡愁,也是思愁。
“若为化得深千亿,散向峰头望故乡”谱成一丝丝淡淡的乡愁,同样也是婉转成思愁,思乡思念的忧愁。
伸出双手,去触摸这缕缕思愁,你是否触到了?
家读后感1200字篇5
第一次接触到史铁生的文字,是《秋天的怀念》,那时我不满10岁,现在对文章的记忆已经模糊了。这次拿起《我与地坛》,竟生起了一种强烈的读下去的愿望——这缘自一点巧合。
我家附近也有一个公园。对于这个公园,我可以用史铁生的话来表述:自从那个下午我无意中进了这园子,就再也没长久地离开过它。那时我刚搬家。一天下午,我在外面玩,玩着闹着就跑远了些,跑过了一条马路。我在马路对面好奇地走着,偶然间发现了一个小铁门,没有上锁,我推开门悄悄走了进去,走了十几步,顿时豁然开朗,亲临桃花源的感觉。后来才知道这里是公园最隐秘的入口,再后来这里经市政府整改,成了美丽的大花园。于是我就这样稀里糊涂地与公园结下了缘分。
相比当时双腿残缺、失魂落魄的史铁生,我很幸运,因为那时的我身体健全,活泼开朗。读到最后,读到史铁生对生与死的叩问,对父母的追怀,对地坛中人与事的思考,我才以一个旁观者的眼光,不知不觉对比了这两个园子。
这公园有个大湖,市政府未整改之前,是个大水泡,泛着酸味。我玩耍的时候,为了避开那股酸味,也绕得远远的。后来湖换了水,整个公园也变得幽雅,这里渐渐有一些三三两两的老人在钓鱼。我也偶尔凑上前,瞧瞧他们的鱼篓,看到几条欢快的小鱼在游动;和老人搭讪,他们便会嘿嘿笑着向你述说最近的喜事:家里的猫喜欢鱼,最近增加了养老金……老人脸上写的满是幸福。还有年轻的夫妻带着小孩爬假山,不时有几位画家来公园写生,来这里学习的学生更是不少……这里仿佛成了人间的仙境。
在《我与地坛》中,十五年来园子里的人和事,都是那么沧桑、悲凉。唱歌的小伙子,被埋落的长跑家,弱智的小女孩……这让史铁生看到的多是命运的沉浮,生命的轮回。而在我的周围,尽是天真的幼儿、浪漫的`情侣、健康的老人。这让我看到的多是生命的活力,未来的希望。史铁生拥有的是不幸是仰望别人,而我拥有的是幸福,我没有资格只是感慨。
地坛注视着史铁生的沉浮,看着它由一个精壮的小伙子变成了双腿残缺的中年人。我却注视着园子的沉浮,看着它由一个荒凉的“地坛”变为美好秀丽的开放式公园。试想,如果我被命运击昏了头脑,偶然地来到以前那个没有经过改造的破园子,一呆就是十五年,那我再读这篇《我与地坛》,必定会产生更大的共鸣。但现实终究是现实,公园赋予了我一片朦胧的温馨与寂寥,它们的境况不是心与坟墓,而是心与时代。时代让地坛变成了公园,让地坛中沉浮的人变为了公园中幸福的人。我在这园子里坐着,园子成年累月地对我说:孩子,这不是别的,这是时代的变迁与硕果,是一个时代相对于另一个时代的幸福。
如果不是《我与地坛》,同时我又不是拥有这么多的幸福幸运,那么我就无法联想到前人为我们这个时代做出的努力,更无法感恩于这个时代。
在这巧合与对比之中,我对这个时代深厚感情,可以用史铁生的话表达:我甚至现在就能清楚地看见,一旦有一天我不得不长久地离开它,我会怎样想念它,我会怎样想念它并且梦见它,我会怎样因为不能想念它而梦也梦不到它。
在某一处山洼里,必定有一些老人扶着拐杖走下山去。在另一处山洼里,必有一个跑上来的孩子,那一定是我。因为生命可以轮回,但时代不会回头,新的一代定会将时代的幸福愈加历练为永恒。
家读后感1200字篇6
近日,本人正读着一本书叫狼图腾,之后我才发现原来真美并不是靠说出来的,而是做的,资料共享平台《狼图腾读后感1000字范文》()。草原狼为了生存与蒙古人争旋不休,为了给自己的孩子报仇,不惜与奔腾的骏马同归于尽,惨象是使人目不忍视的。让我们看到了生存的`艰辛,生活得来之不易。
自古以来,狼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就不高,从描写狼的成语、诗句中就可以看出,如狼子野心、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狼吞虎咽、狼嚎鬼叫等等。可以说,中国成语词典上记载了许多相关批评狼的成语,而赞美的却少得可怜。在童话里,狼的形象再一次被贬低,狼竟成了邪恶的象征,妄图吃了小红帽。即使你从没看见过,仅凭这些,就让我们已经不寒而栗了。
但是,当我最近看了一本叫《狼图腾》的书后,我对狼的形象给予了重新的认识。起码在这本书里,狼已不在是残忍的、粗暴的。而人类却扮演了狼的角色。在皎洁的月光下,在内蒙广袤的大草原上,曾生活着狼,它们在这儿自由地奔驰、与人类斗智斗勇。然而,一群见识短的人竟然闯进这个属于狼的世界,进行了一次残酷的杀戮,多么惨无人道!多么淋漓尽致!
这就是《狼图腾》中讲述的故事。在这本书中,主人公陈阵与几名知青,去了呼伦贝尔大草原,看到了草原人民与狼的搏斗,看到了狼的兴衰起伏,由开始的害怕狼,到最后与游牧民族同化,近乎到了崇拜狼的地步。这几十个紧张离奇的与狼相关的故事,将我吸引到了一个狼的世界,似乎真的与这些狼共同生存在一起。
在这本书里,我看到的狼是智慧的、顽强的。它们生命不息,战斗不止,以团队的名义,与人类进行抗争。狼的视死如归和不屈不挠,狼群中的友爱与亲请无不震撼着我的心灵。狼在捕食时表现的确极为残忍,但狼只在饥饿时才捕食,只有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才去攻击牲畜和人,这比饱暖思欲,物欲横流,贪得无厌的人不知高尚多少倍。狼天性怕光、怕火、怕人,却惟独不怕苦、不怕累、不怕死。这种精神不正是强悍进取的精神吗?我也深深地被这种令人不得不崇拜的、不可抗拒的魅力和强悍智慧的精神征服力量所折服。
学会像狼一样,强悍智慧,勇于进取,我想这是我读了这本书后最大的感受。
在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温良淳厚的思想已深深地扎进我们心中,忍让、谦和成了中华民族的主流。经历了几千年此文化的熏陶,我们的民族一度陷入了颓靡,无知与愚昧在过去一直充斥着我们的内心,中华民族这条巨龙也因此卧睡千年,毫无进步。我们崇尚的汉文化虽一直延绵至今,但此中却无数次受到草原民族的攻击甚至是侵占。而他们正是在与狼的抗争中,不断强健起来。狼的智慧与精神和中国民族的懦弱与落后,构成了鲜明的对比,过去的中国是落后的,这是由于如羊般的农耕精神促使的,这正是华夏民族中性格的缺憾和弱性。或许我们应该在狼的身上找到闪光点,如勇于开拓进取、坚持不懈、奋发向上。狼固有其弱点,但我们应看到狼性的本质。
也许《狼图腾》这本书给我们的启示不仅仅在于这些,但是狼的智慧与拼搏却是我们最该学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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