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一章读后感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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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尝试写读后感,我们才能记录下书籍中的内容,读后感可以帮助我们回顾和评估自己的阅读习惯和策略,为今后的阅读提供参考,以下是58汇报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鼓一章读后感6篇,供大家参考。

鼓一章读后感6篇

鼓一章读后感篇1

在我的心目中,《简·爱》是一部完美而伟大的著作,因为它使我懂得了什么是善恶美丑,学会了怎样做人,而书中的主人公简·爱就是我学习的榜样,她的聪明、善良、坚强、有主见,是最令人敬佩的。简·爱的一生悲欢离合。她遭遇了许多挫折和坎坷,能够说是不幸的,可是她却从不向命运低头,任何困难在她面前都会感到恐惧。

简·爱从小被她的舅妈收养,受尽了她的虐待。并且她舅舅的儿子约翰里德还是一个又胖又大、蛮横无理、猪狗不如的禽兽。他经常无缘无故地打骂简·爱,但她的舅妈不但不去制止,反而支持她野蛮的儿子。然而,简·爱是一个顽强的、决不向恶势力低头的人。她再也忍受不了了,她对约翰的恨压倒了对他的畏惧,不顾一切地跟他对打起来。当然,结果可想而知,简·爱受到了她舅妈的惩罚。但她的这次举动足以令约翰胆颤心惊。

简·爱说过这样的一段话,给我的印象很深,也很能体现她的性格。她说:“如果大家老是对残酷,不公道的人百依百顺,那么那些坏家伙就更要任性胡来了,他们会什么也不惧怕,这样也就永远也不会改好,反而越来越坏,当我们无缘无故挨了打,我们必须要狠狠地回击。”我很赞成简的这种说法,因为自尊、自重是做人的最起码的要求。

可是海伦·彭斯,她的观点与简是截然不一样的。海伦主张凡事能忍就忍,这样自我欢乐,别人也会对你好一些。我觉得海伦的这些话在我们看来是很让人不可理解的。可是她的宽容、忍让以及她那博大的胸怀,是令人钦佩的。我们无需去评价她的话,至少我们应从中悟出些什么。我很喜欢海伦的一句话:“我觉得生命太短促了,不值得把它花费在怀恨和记仇上。”只要我们每人都能记住它,多多去理解别人,体谅别人,关心别人,多看到一些完美的事物,乐观地对待生活,我们的生活中必须会充满阳光。

鼓一章读后感篇2

近段时间,我读了著名昆虫学家法布尔的着作——《昆虫记》。

它既是法布尔的传世佳作,亦是一部不朽的着作,它不仅是一部研究昆虫的科学巨着,同时也是一部讴歌生命的宏伟诗篇,被称为“昆虫的史诗”,而它的作者法布尔也由此获得了“昆虫的荷马”、“昆虫界的维吉尔”等桂冠。在这本书里,人类并不是一个孤立地存在,地球上的所有生命,包括“蜘蛛”、“黄蜂”、“蝎子”、“象鼻虫”在内,都在同一个紧密联系的系统之中,昆虫也是地区生物链上不可缺少的一环,昆虫的生命也应当得到尊重。这部作品所表述的是昆虫为了生存而努力的灵性,而法布尔则以自己那诙谐的将它们的大部分记录下来,这其中有蝉、樵叶蜂、黄蜂、捕蝇蜂、松毛虫、狼蛛……还有的一些被当做阅读短文呢。这部作品以它独特的形式创造了奇迹,一个人几乎耗尽一生的心血一丝不苟的来观察那所谓的“虫子”,这已经是一个奇迹了,而这些写“虫子”的书竟然在百年之后还在读书界引起一次又一次的轰动,这更是奇迹中的奇迹!他以那独特的风格席卷了世界!

在描写蝉的幼虫的那一段中,法布尔那观察入微的精神感动了我——“从放大镜下,我曾见过蝉卵的孵化过程。开始像极小的鱼,眼睛大而黑,身体下面有一种鳍状物。由两个前腿连在一起组成。”在这一段,作者观察的那么入微,而这也告诉了我们,无论干什么都要仔仔细细,一丝不苟……

随后,我如饥似渴的读完了这本书,我不但从中学到了昆虫的知识,而且还学会了做人的道理,我爱这本书!

鼓一章读后感篇3

这本书主要讲了,在北平一个车夫——祥子的悲惨命运。

祥子,满怀希望和热情来到了这个大城市里,满脑子只想用自己的双手,用自己的劳动买一辆属于自己的车,当时的他——纯真,热情,乐观,敢说敢做。不和其他车夫一样,有许多的坏习惯。后来,买车的钱一次次丢失或被抢,他买车的愿望也一次次落空,当他的梦想被一次次践踏,破灭,当他认为世界不再公平,生活不再充满希望的时候,他选择了堕落,他不想再为将来的优越而苦了现在的自己,他开始只顾眼前的享受,不再拉车,四处借钱,吃喝嫖赌,最后甚至还出卖人命,他不在是那个坚定纯真的`祥子,而变成了一个社会里最低层,最卑贱的混混,变成了一具行尸走肉。

并不能说祥子是一个没有理想的青年,他的梦想被无情的社会所践踏,他的满腔热血也是被社会所浇灭。他的命运是悲惨的,也是令人同情的,这不禁让我们思考一个问题,双手真的能改变命运吗?如此奋斗,如此努力,怎么就能保证最后不会变成祥子一样的命运呢? 其实最后命运是给了祥子机会的,让他在别人家里拉包月车,可是祥子放弃了,他不再勤恳工作,而是四处玩乐,他不再像从前一样坚持工作,因为他已不再相信努力就有结果,有收获。成功,只属于坚持到最后的那一个人。但他却选择了放弃。其实,这本书还告诉我们一个道理,社会最低层才是出力的人,唯有知识才能改变命运。当你拥有了知识,知识就将成为你的信仰,时刻给予你力量。祥子的堕落正是因为他丢失了理想,丢失了信仰。或许你认为,现在所学的知识,所受的并不会被你现在所用,但是,机会只给有准备的人,唯有现在为一切,为将来做好打算,当机会来到时,你才不会后悔当初没有努力学习。命运是无法预计的,虽然有时努力 也不一定会成功,但不努力就一定没有收获。我们所能做的,就是最大限度的积累知识,发挥自己的能力。伟人的伟大之处,正是在于他们即使受到千百次的打击,仍能站起来,从头开始。而祥子之所以会变得颓废,不单单只是当时社会的原因,也在于他个人意志的不坚定。

所以,请努力让自己优秀吧,不论结果如何,不论失败几次,都请意志坚定地走下去,唯有努力过,才不会遗憾,唯有奋斗过,才有可能成功。只要肯向前,总是会有希望的,前方的光明是属于你的!

鼓一章读后感篇4

?在人间》是一本不同的小说,不是描写贵族舞会似的生活,而是一本贫民贴心的读物。跟着主人公去经历底层社会的种种压力这本书说高尔基为了生活而要在鞋店、东家的房子里和轮船上工作。除了他的外祖母、外祖父、玛尔戈皇后这些有文化、有教养的人以外,在周遭的都是那些低俗、爱吵架、背地里说人坏话的小市民。

在无法抗拒的压力下,人们似乎只能选择堕落。就在看不到希望的地方,分明有一双犀利的双眼,探寻着智慧的光芒。那就是主人公渴望出路与改变的双眼。他生活在他们中间,独立着,总是以旁观者的角度去揣测生活的意义。他的思想被书引领着,生活在另一个广阔而自由的天地。

对书籍的酷爱,开启了愚昧的头脑。一个用书籍填补思想贫瘠的人,反抗着周围的种种不协调。主人公,厌恶了身边的丑陋与粗俗,向往一种纯洁,美好的生活。我必须寻求一种新的好的生活,不然我就会毁灭。带着一种更高的追求,走上了去学校求学的道路。但见识的浅薄,生活圈子的狭小让高尔基周围的人都不懂书籍的好处,总在抑制他看书的欲望。而他就像不屈的小草一样,坚持看书,也有如荷花,不受污泥的沾染。“我来到人间”,仿佛就暗示着这人间的媚俗和可憎可笑的面目;而普希金的诗集、阿克萨夫的《家庭记事》、著名的俄罗斯史诗《在森林中》等书籍构成了高尔基的天堂,这个“人间”里的天堂。

我佩服高尔基的毅力和恒心,在如此艰苦的条件下仍手不释卷,不理会别人的反对而做自己认为对的事。“真理永远掌握在少数人的手里”,高尔基就是这少数人中的一个,因为他经历了许多,也阅读了许多,包括生活这本难“啃”的书。我羡慕高尔基灵活、流畅的文思,随时随地就能吟出一首小诗来抒发情感。当然,这自然是他的外祖母的功劳。高尔基的勤勉、毅力和恒心,还有他高尚的外祖母、外祖父不也构成了一个天堂吗,天堂与人间只一线之隔,却就大不相同了。有的人家有万卷书,却腹无点墨;有人做乞丐,却也能读好书,学到不少的知识。人间与天堂是人心的两个表现,被凡尘俗世所污染的心就是人间;反之高洁的心灵就如鸡群中的鹤,与众不同,成了天堂。只要肯干,脚踏实地,人间也会变成天堂。

鼓一章读后感篇5

最近,我读了四大名著之一——《水浒传》,心里有许多想说的话,在这里我和大家说一说。

这本书主要讲了:北宋末年,皇帝无能,奸臣当道,弄得国家民不聊生。小说从林冲、鲁智深和武松等人“逼上梁山、替天行道”开了序幕。接着,梁山头领——宋江上山后,整天操练人马,三打祝家庄,大破高唐州、踏平曾头市……,一百零八将患难与共,劫富救济,除暴安良,使梁山伯英名大振,逐渐使梁山伯成为“不怕官司不怕天”的好汉们的`天堂。

我想说的是,这本书里宋江“不怕官司不怕天”的精神,我们小学生在学习上特别要学习。为什么呢?因为在学习方面上,一定有许多不懂的地方,这时,我们就不能憋在肚子里,也不能怕错怕丑,要向老师或同学请教把这个问题弄明白。

那是以前了。在一次考试前,我一直有一个问题不懂,又不敢问老师,就一直憋在肚子里。第二天,考试了,我看了看卷子,竟就是有那道题,而且分值还不小呢!我心裡不由“咯噔”一下,想:完了,这道题我就是不会,又要考砸了……

第二天,卷子发下来了,只错了一道题,就在那道题上,要是加上这题的分,我就100分了,唉,真是太亏了!

你瞧,这就是把问题憋在肚子的结果,所以,我们要向宋江学习,不怕天不怕地,更不怕丑,自己就不会吃亏!

鼓一章读后感篇6

费孝通先生是我敬重的社会学家之一,他行行重重行行,以学术的名义,一生都在了解中国和中国人。读他的《乡土中国》之《乡土本色》,我似乎从“乡土本色”里所说的乡土社会中看到了故乡的影子。

一、底色的“土”,本色的“乡”

中国社会“乡土性”的根源在于土地,人们生于斯、长于斯,最后老死在这块土地。在《乡土本色》中,费孝通先生开篇提出:“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里的“乡土性”,是针对中国传统社会而言的,不单指乡村社会,还应包括传统的城镇。

费孝通先生首先从人地关系的角度,把传统基层社会的“乡土本色”概括为“乡土性”。何为乡土性?乡土就是中国传统农业社会。土的本意是泥土,乡下人离不开泥土,因为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办法。长期以往,增大了人对土地的粘附性。由于受到土地的束缚,人们安土重迁,过着生于斯,长与斯,死于斯的社会生活。紧接着,费孝通先生分析指出,人地关系决定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这就是人与人在空间排序关系上的“孤立和隔膜”以及在时间上的“熟悉”,而人与人在时间上和空间上缔结的生存状态,又直接构成了中国基层社会独特的习俗和生活方式的规定性。费孝通先生进一步分析道:“这自是土气的一种特色,因为只有直接有赖于泥土的生活才会像植物一般的在一个地方生下根,这些生了根在一个地方的人,才能在悠长的时间中,从容地去摸清每个人的生活。”在费孝通先生看来,随着社会的发展,近百年来中国社会结构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们的交流方式、交往方式也发生了巨变。但是乡土社会的特征没有完全褪去,而是将“乡土性”的特点适应性的保留了下来。

这种适应性,不但对于人,对于物,也是具有熟悉性的,因为每天都要面对同样的事物,不免产生熟悉之感。所以,从感情上说,这一“适应性”容易培养人们之间熟悉的感觉,“熟悉是从时间里,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的感觉。”但在剧烈的社会转型期间,乡下人所认识到的个别原,则不能适用于在陌生人面前。因生活方式的不兼容,社会问题无法用乡土社会的习俗来结局,如此,“土”成了骂人的词汇,乡也再也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了。

二、回得去的“故土”,回不去的“故乡”

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要到哪里去?这是哲学的三大终极命题。长大成年,背井离乡,回不去的地方变成了故乡。相比车水马龙、物欲横流的城市,回不去的故乡渐渐成为我们生命世界中,最干净的一片土地,那是我们根所在的地方,是源头活水。

我出生在乡村,生于斯、长于斯,相对来说比较熟悉农村社会。农村民风淳朴,敦厚善良,没有城市里人的黠变。乡村比较闲适,农忙时候全家人忙里忙外,闲下来时全村凑在一块谈天说地,时光仿似静止。恬淡自适的宁静生活,不像城里人那样行事匆匆。《老子》第十八章里说:“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这正是乡村生活的真实写照,虽然也会有村村之间的交流甚至是长距离的贸易往来。但在总体格局上来讲,却保留着农村的地方性特征,活动范围有其地域性限制,在区域间接触少,生活隔离,各自保持着孤立的社会圈子。村子里的人都是互相熟悉的,老一辈的看着小一辈的逐渐长大,在一辈辈的代代相传。可以说是一个熟悉的社会群体,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村民们对这块土地的气味,堆这块土地上的每一道沟、每一片叶,都熟悉到不能再熟悉,他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生活作息不用思考,是下意识的行为。

在我的记忆中,故乡曲靖的那个乡村生活是这样的:田间地头,以种地为生的村民在除田埂草、犁地、插秧、割稻;当我起床的时候,看见父亲从不远处的小路扛着锄头回来,脚上沾满泥土,显然刚刚下地除草翻土归来。这样的景象,多年以来,一直深深印刻在我的脑海之中,这是一幅和谐、清新、惬意的乡土美景。然而,对于故乡,我却日益陌生了起来。她正在一步步远离我而去,我熟悉的土地越来越不熟悉了起来。

随着时间的流逝,故乡那些过往的记忆已然朽烂,那些熟悉的人已然飘落,当熟悉变为陌生,我只剩下我。故乡与我,一个留在原地,逐渐消逝;一个长在心里,日渐丰盈。故乡内在的历史意蕴,可能就在这种意味深长的记忆中“瞬间显现”,给人以惊鸿一瞥之感。这种感觉,是一种无法诉说的可贵和疼痛——随时在提醒我们:不要忘记留意我们的乡土,我们的根。

三、“这不过是知识问题,而不是智力问题”

帕斯卡尔说:“人是一棵会思想的芦苇”,人的全部尊严就在于思想。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常常会想,为什么在我们嫌弃乡里人老土时,却有人不断地想要离开城市回到乡村,做一个“乡里人”?又或者为什么人们觉得乡里人“愚笨”时,我们却在回到老家时,一次一次感到无知和挫败?为什么中国是这样一个深刻的人情社会,那么多的纠纷只因在中国而特殊?为什么中国强调无为,强调稳,强调将许许多多的问题掩盖禁止而不是公开来解决?为什么在传统社会中,人们都有一种安土重迁的情怀?为什么总有那么多的纠结、生活的交叉集中在“因为我们是亲戚”之上?这些疑问或长或短,或偶尔或经常出现在我的脑海,我也曾深思这些问题,却得不出一个有力的结论。

在《乡土本色》一文中,费孝通先生用简单明了的语言,以追根溯源的方式,让现代的我们从过去的“乡土本色”中明了我们发展成如今这个模样的根本原因。费孝通先生为乡下人正名,“我们说乡下人土气,虽则似乎带着几分藐视的意味,但这个土字却用得极好。”是的,因为乡下人离不开土地,土就是人们的根,就是生存之依,对土地的崇拜和热爱千百年来从未改变。因为大部分的中国人,都是从依赖农业发展成长而来的,所以费孝通先生说“直接靠农业来谋生的人是粘着在土地上的。”

因此,“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也因此我们成就了一个“熟悉”的社会,依赖习俗习惯而成的社会,也就是礼俗社会而不是西方的法理社会了。而我们说乡下人“愚”又是建立在他们不了解城市,没见过世面之上,但却解释说:“这不过是知识问题,而不是智力问题”。在乡村的人们,不需要知晓汽车(当然这还是说的旧社会),不需要很多城市的“必备品”,因此,在不是他们日常混熟的环境里,他们自然表现的拘泥而茫然,既然只是知识问题,我便也明白了每当回乡时,便觉得自己无法生存,充满无知的原因。不识蔬菜水果模样,不懂乡间自由自我的生存方式,不会那些看似简单的爬树游泳等游戏,其实大家都是一样的,环境造就人,既然如此,我们又怎能轻视乡下人呢?

社会学家齐美尔认为,“大城市生活的复杂性和广泛性迫使生活要遵守时间,要精打细算,要准确,克服非理性的、本能的、主观独断的性格特点和冲动。”即,生活在城市里的人变得越来越理性了。这固然有一定的好处,可是在我看来,更值得追求的其实是非理性的生活。人性本追求自由,本有爱恨情仇,有人在的地方就是“江湖”。是的,人,因为了他自己的一些虚荣攀比之心,总是生出许多的区别心来。

四、“因为理解,所以悲悯”

苏格拉底说过,“人啊,认识你自己!”读《乡土本色》,让我清楚的认识了传统乡土,让我有了一份理解,也更好的认识了自己。在这份理解之上,我产生了一种悲悯:我们形容一个农村人,常常会用到“老实”“淳朴”等字眼,而形容城里人,却往往想到“冷漠”、“自私”等偏向贬义的词。但殊不知中国正处于大变局之中,我们的城镇化正在打破乡村与城市的界限,熟人社会被迫转型,许多原本可以一辈子“自来自去”在乡村“遨游”的人们,失去了自己最熟悉的环境,因为不适应陌生人社会这一“非常态”而迷失自己,走向毁灭,成了“大变局”牺牲品,想到这里,不由得忧从中来,其实想想自己,我又何尝不是呢?

学者黄灯在《大地上的亲人:一个农村儿媳眼中的乡村图景》一书中写道:“我本想通过写作舒缓内心的焦虑,但随着对亲人命运更为深入的了解,不但没有缓解这种焦虑,反而因为直面了许多被遮蔽的细处,变得更为不安和忧心。”地理载体,无所不载。落实到土地上,我们才能感受到对土地泛滥无边的热爱——一份按捺不住的社会责任,一份重新理解乡土中国的能力与信心。我真心希望,这个世界上还有一片“天地”是留给乡村的。这片“天地”让我们看到的,绝不仅仅是“阡陌交通、鸡犬相闻”的景象,更多的秘密,或许隐匿在厚重的土壤中,又或许深藏在每一个农村人民的心里。虽然我们无法阻挡城市化的洪流,可我们应当做的是相互包容,怀着一颗悲悯之心去更好的认识自己,并在此基础上放下身子、适应潮流,身体力行、做出改变,与他们重拾信任,彼此接纳。

正是因为彼此的接纳,那些平淡却藏着希望的日子,才总能让讲者黯然神伤,让听者泪满双颊。当我再回头审视乡村的时候,“自来自去梁上燕,相亲相近水中鸥”。这,不是很好吗?我想,这或许是阅读《乡土本色》一文给我的最大启示。在此,仅将艾德勒的箴言作为结语:“一本好书能叫你了解这个世界以及自己。你不只更懂得如何读得更好,还更懂得生命。你变得更有智慧,而不只是更有知识。你会成为一位智者,对人类生命中永恒的真理有更深刻的体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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